法律渊源和法律表现形式,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详细信息
法律渊源就是“有效力的法律表现形式”,这一解释在国际社会是有其基本共识的
法律渊源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制定法。指由国家立法机关或者经立法机关授权的机关通过的成文法律。
(2)习惯法。这里的习惯法是指经国家立法或司法机关认可并用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习惯,它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在法源中占重要地位
(3)国际条约。作为国内法的法律渊源,国际条约必须是由主权国家认可的国际条约,它是缔约国或参加、承认该条约的各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法律。
(4)判例法。判例法是基于法院判决而形成的实在法,是法官根据法院判决书中的说明理由部分所作的基本概括。
(5)法理学说。它是指法学家对法律价值观念、法律原则、概念、规则及法制等各领域的系统论述。
【微语】等待,是最坚固的牢。自己不走出去,别人走不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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