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四川气象事业发展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就四川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四川省气象局实行中国气象局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职责是为本行政区域国家建设和社会活动提供气象管理保障,编制气象行业规划,履行气象法规建设、气象防灾减灾、气象业务管理、气象科技攻关与成果推广和气象宣传教育等。省局本级设内设机构10个、直属事业单位13个(含地方气象机构4个),下辖副省级市气象局1个、地市级气象局20个、县级气象局148个。 二、招聘岗位 国家气象系统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四川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明细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条件,专业按照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附件2)认定。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气象部门专业目录中,2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比如:岗位性质为业务类、服务类的应聘者不能有“色盲或色弱”。 应届毕业生是指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能在此时间节点前报到。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相关人员(含职业院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的年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3.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择业期内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www.cma.gov.cn,下同)、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下同)、四川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sc.cma.gov.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9点至2023年11月30日17点 2.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请应聘人员登录气象人才招聘网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必须提供)、身份证号码、学习成绩(须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扫描件,并按要求详实填报个人其他相关信息。提交简历前请在“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栏明确是否服从调剂。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参加笔试和面试的招聘岗位,进入笔试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参加直接面试的招聘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需求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低于3:1比例的气象类岗位或艰苦边远地区、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气象局及县以下气象台站岗位,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进入直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 (四)考试 1.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加面试、直接面试两类,其中招聘岗位面向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岗位属于除成都市气象部门以外的市(州)气象部门,面向气象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岗4位属于艰苦边远地区、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气象局及县以下气象台站,面向气象相关类、数学物理类、信息技术类专业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除上述岗位外的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详见《四川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明细表》(附件1)。 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的,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 2.笔试、面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春节后,地点在成都市。 3.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具体事宜请关注笔试公告。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事宜请关注面试公告。 6.出现非人力不可抗因素需要改变招聘方式或流程的,我局会及时发布公告。 7.青藏高原气象研究院的招聘岗位,由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以下简称高原所)自行组织考试,具体事宜由高原所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等额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采用笔试加面试考试方式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由四川省气象局另行组织加试。为避免超低分人员聘用,对低于2:1比例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气象人才招聘网站和四川省气象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若毕业生无正当理由不签署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 (七)聘用、办理入职手续 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入职手续,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报到时必需同时具备毕业证和学位证。公开招聘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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