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烟台中考分数线,2023年山东烟台市莱山区招聘社区工作者154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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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烟台市莱山区招聘社区工作者154人简章,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详细信息

  2023年烟台市莱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莱山区城市社区建设,打造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5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一)社区A岗位: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2年毕业但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工作者47名。  (二)社区B岗位: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52名。  (三)社区C岗位:面向莱山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社区工作者41名。  (四)社区D岗位:面向莱山区2022年纳入第二批村改社区试点范围的村(社区)“两委”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招聘社区工作者14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应聘人员须为1982年11月3日(含)以后出生。  4.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须在1982年11月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以应聘。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8日—11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报名地点  1.社区A岗、B岗:烟台市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下电梯右转),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海棠路101号。  2.社区C岗、D岗:前往各街道(园区)指定地点报名。  (1)经济开发区:莱山经济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205室党建办公室,咨询电话:0535-6729895;  (2)初家街道:初家街道办事处217室,咨询电话:0535-6710648;  (3)黄海路街道:黄海路街道办事处303室,咨询电话:0535-6889287;  (4)滨海路街道:滨海路街道办事处409室,咨询电话:0535-6898001。  (三)现场初审  现场报名时,同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替,本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上两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及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须登录“学信网”进行认证并打印认证结果)、近期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照3张、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所有需要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需按1:1的比例用A4纸单面复印。附件2、附件3必须由考生按要求填写,并自行打印,连同相关证件一并交工作人员。  (四)现场缴费和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缴费证明、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版)领取笔试准考证。享受减免政策的,不收取考试费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需现场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需现场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报名结束后,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按照先社区A岗位后社区B岗的顺序进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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