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
01申请公租房有哪些条件呢?
1、申请人家庭在兰考县城区未租住公有住房,没有私有住房(包括预售商品房、宅基房、原有房产铲除后,属拆迁安置补偿对象的)或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以下。
2、申请人在兰考县城区稳定就业半年以上,与工商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签订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的社保。
02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1、申请人提交兰考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外来务工人员)、兰考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授权委托书。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页)、户口本不在一起的需提交常住地辖区派出所开具的关系材料。
3、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满一年以上),如果是丧偶的情况,户口本未注明丧偶的需提供死亡材料。
4、申请人的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
03申请公租房去哪里申请呢?
申请人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到兰考县阳光大厦3楼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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